感謝網路,我不必像之前辛苦的把想節錄的字一個個敲進電腦,之前找到一個網站放了好幾本歐陽林的書,雖然高興,不過盯著螢幕還是比較累人,所以我還是把書借來看了。歐陽林幽默依舊,也許不像小志志Pitt等人那麼有深沉的感觸,但他的文筆生動有趣讓人愛不釋手,挑了三篇比較有趣的出來。

以下文章轉載自熾天使書城

http://www.angelibrary.com/essay/ou_yang_lin.html



解剖大揭秘

  解剖屍體是我當學生時又期待又怕受傷害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 當時流傳著這麼一則故事:一個用功的學長,深夜裡回到解剖室研究屍體。那裡的屍體總共有兩具,他背對著一具,解剖著他所熟悉的另一具。時間過了好久,就在他解剖完畢收拾東西準備回宿舍時,一轉身,赫然發現背後那具屍體,竟在自己不知不覺中,已從一張床移到另一張床上去,全無聲息的躺在那裡,還換了姿勢,驚駭失語﹗

        究竟是什麼力量造成這樣的事情?是那屍體自己會動,還是有人進來故意將它移過去?耐人尋味,一直是個謎。

        我第一天來到解剖室,見到一具具泡過福馬林而顯得僵硬的屍體,面無表情,我站在解剖台邊,想到一直以來流傳著的學長的那一段遭遇,不禁背脊發涼。

        教授們要我們面對著屍體,默哀三分鐘致意。他說那些死人是很偉大的,他們奉獻出自己的身體,供我們學習。我在心裡暗暗祈禱著:「我即將解剖你,雖然我是被逼的,但我還是要謝謝你。」氣氛比想像中神祕,我全身都起雞皮疙瘩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六個人一組,大家站在屍體前,你看我我看你,這紀念性的第一刀,誰都沒有勇氣劃下去。

  心神不寧,故事於是又傳來傳去……

        那是在一個不知名的年代裡,又一個學長,解剖著一具年輕的屍體。在解剖期間,忽然一個晚上,他做了一個夢﹐夢到那具年輕屍體的靈魂來和他說話,告訴他說他是怎麼怎麼死的﹐家人都不知道,請求他幫忙告訴他們他的死訊﹐而他家人就住在哪裡哪裡,無論如何,一定要去報一報訊……

        學長醒了之後,往那夢中所說的地方去,沒有找到屍體的家人,問不出一個端倪,心裡很過意不去,為求心安,自此去上解剖課,都會帶一朵鮮花去,放在屍體的旁邊,默默執意。

        我聽了這樣的傳說﹐就不太想去看屍體的眼睛,怕看太多被他盯上,到我夢裡來說
話,我心臟很弱,承受不起這樣的刺激。

        解剖一具屍體需要三個月,為了怕屍體腐化,我們每天一解剖完,都要蓋上浸過防腐劑的白布,讓屍體得以繼續保存不腐。但炎熱的天氣讓這防腐劑難以發揮作用,每天只要我們一進到解剖室裡來,一將這些白布掀開,那一股難聞的氣味就會湧上來,逼得你想要立即衝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負責教授的老師不許我們數口罩,她說這些死者已經將自己奉獻出來讓我們學習,我們沒有權利嫌他臭。為了適應環境,我們只得勇敢的深吸幾口氣,讓自己的鼻子麻痺之後,習慣了這樣的氣味,才能專心來學習。

        那一股氣味會繼續殘留在我們身上,只要一回到宿舍裡,當周圍的人身上都很乾淨時,我們身上這屍體的氣味就會混雜著沾在書本上的福馬林,陸陸續續的散發出來,洗了很多次澡仍揮之不去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很擔心那些人的靈魂會不會隨著他的氣味和我一起回來,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,沒有看到他的影子,這才安心。

        就這樣,我在那無法逃避的氣味中,天天到解剖室去,用刀割著一個人的身體,心存感激,但也擔心自己劃深了,那人會忽然大叫一聲:「好痛呀﹗」迅速把手縮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他真的會把手縮回去,那麼那一個屍體自己起身走路換床位的故事,也就顯得不稀奇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 但我們終究沒有這麼駭人的遭遇。

        隨著功課壓力的不斷增加,解剖完一具屍體的期限越來越近,大家慢慢的就不再去居中這些問題,一心想要做的就是如何把這些神經和肌肉的位置弄清楚,考試時要很快的叫出它的名稱,同時要在一團模糊的血肉中,用一秒鐘的時間分辨出左右兩隻眼睛,如此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 於是開始有人千方百計弄來一個真的頭顱骨,抱著它,摸著上面的每一個洞,邊背邊睡。睡覺時,從來沒有想過它會在夢裡出現的問題。同時也有人在夜裡回到解剖室去複習,背對著屍體,解剖另一具,沒有一隻冰冷的手來搭他的背,躺得好好的屍體也沒有移來移去。流傳著的那些故事,更顯得雲淡風輕。

         原來,很多事情只是在你想的時候才會有,不想的時候它就消失。

         這一群不再受鬼驚嚇的學生,到這時候生活仍是神經兮兮。為了考試,時時刻刻都必須把肌肉神經的名稱記在心裡﹔和女朋友吃飯時,會忽然從湯中挑出一塊肉來告訴你它的名稱,還可以說出支配它的神經,讓人噁心。

        其實真的很平靜,在那一段每個人的精神都極度緊張的日子裡,除了聽說某某人和某某人因為吃飯又被女朋友拋棄以外,沒再聽到什麼奇特的傳言。解剖屍體對於一個醫學院學生來說其實很平常,我們都沒有什麼待別的遭遇。

        但每當有人問起,為了滿足他的好奇心,我總會加油添醬的再告訴他那些流傳多年的傳奇故事,那一個夢到屍體靈魂的學長,那一具自己走路的屍體……

         時隔至今,當我天天接觸生死,天天看著一個活生生的人在轉瞬間失去生命,面對屍體時,早已不復當年的震撼和心驚。回想過去,恍如隔世,時間一下又過了許多年,在這努力的要看透生死的當口,不管遇到什麼事情﹐心情總是非常平靜。

         人的身體,終究只是個皮囊。

         而那一則則的故事,仍是傳奇……

 


隨便的男人最美麗

          有人說沒有知識也要懂得掩飾。

        剛當醫生時,一直以為醫生這行業很高級,上班時雖然不需要穿金戴銀,但至少也要把自己打扮得光鮮亮麗,在這醫術不是很高明的初學時期,穿得好一點會增強病人對你的信心。

         所以,那一陣子我很注重自己的穿著,每天早上起來,總要在衣櫃裡精挑細選,仔細的思考著衣服顏色和樣式的搭配,才敢穿著上班去。上班時不小心讓新衣服沾到血,也會毫不考慮的把它丟棄,損失不輕。

         工作久了之後,發現醫生其實是高級藍領,在醫院工作就是要流汗付出勞力,上班時衣服會沾到很多藥水和多種體液,穿新衣服到醫院來,其實不是明智之舉。於是,我慢慢的領悟到,其實穿舊衣服上班就可以,因為病人只在乎自己的元氣有沒有恢復,只要有點滴,他對我就天天有信心,從來不過問我這一天穿什麼牌子的衣服,質料和台灣製的有沒有差別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每天早上,當我賴床了十五分鐘起來,在人還不十分清醒的狀態下,便半閉著眼睛,隨便套了件衣服,只要能遮住身體,出門時不要嚇到路人就可以,再也不去講究自己的穿著打扮。

        沒有人追究我為什麼穿舊衣服來上班,我於是失去了警覺心。工作越來越辛苦,病人對我越來越崇拜,我對穿著也就越來越不在意。

        忽然有一天,醫院裡來了一位年輕的護士小妹妹,她看到我,登時慘叫了一聲,我問她發生了什麼事情,她紅著臉,驚魂未定﹗

        結果是歐巴桑級的老護士見到這情景,把我拉到一旁說:「歐陽林,我告訴你,你的拉鍊沒有拉好,請你把它拉上,這些護士還未成年,兒童不宜。」

        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。我不過是小露了一點點,何必如此震驚?我於是告訴她說這是現在的流行,多少要露一點,她不肯相信。

        我沒把它當一回事,繼續努力的工作。為了避免一再的讓新衣服沾到血,醫院卻不賠償,我繼續以「隨便穿」抗議。隨便到最高點時,衣服的各個接口處會脫線,露出破洞,當自己有意無意擺出某一個姿勢時,就會讓衣服裡雪白的肌膚裸露見光。

        已經習慣的護士們這時總是處變不驚,她們會嘆一聲:「好白﹗」剛開始時我不明白,問她們到底看到了什麼東西,她們總是笑嘻嘻的,臉上帶著驚豔的表情,不願多作說明。被我問急了,她們會說:「沒關係,反正你晶瑩剔透,有機會我們想再靠近一點﹗」

        習慣隨便穿之後,我嘗到了放縱的樂趣,於是變本加厲,出門在外也都以隨便代替。天氣熱時,我喜歡穿著球鞋短褲四處跑。日子久了,出現在各種場合的次數多了,偶爾別人記不起,會問:「你是不是上次來穿短褲的那一個?」有時和別人約好要去辦一件重要的事情時,對方也會著急的特別提醒:「你到時能不能不要穿短褲來?我很擔心。」

         我這才發現,自己的隨便已經帶給別人這麼大的焦慮,心裡非常過意不去。

        但其實這些顧慮都是多餘的,因為無論再怎麼隨便的人,畢竟還是會顧及到一定程度的禮儀。適度的隨便,其實只是要讓生活更輕鬆,隨時都充滿樂趣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,我還是沒有改變我自己,繼續用輕鬆隨意的方式來打扮自己,同時一有機會就對露肩的女人說:「你不是隨便的女人,但我是隨便的男人!」

        聽的人往往驚慌的往後退,雙手交叉遮住胸口,不敢置信!

 

「氣質」好東西

        我的閱讀習慣從小就開始,那時候,我很愛哭,沒人肯陪我玩,我一個閒著沒事文藝病,講話文謅謅的,喜歡談詩和製造意境,同時嚮往「氣質」這種不切實際的東西。每天苦心積慮﹐思考著要如何表現出自己的溫文爾雅﹐讓自己鶴立雞群。在一次演講中,我聽說藏書可以增加一個人的氣質,於是就開始買書,每到書店去就買一本書回來,讀完後就覺得自己的氣質增加一分,樂此不疲。

         到了大學時代,對於氣質這種東西的要求變本加厲。當時剛從考試的壓力中解脫,時間一下變得寬鬆,為了讓自己的氣質早日修練到爐火純青,和人對答時可以達到「三句一成語、五句一唐詩、七句一名言」的境界,我立志要讓更多的書,要在短時間內變得很有學問。

         剛好就讀的學校是當地的文化重地,校門口開了一整排的書店。我每個星期去買個一本,讀完後將它擺在書桌上,沒多久就堆滿一個書架。每個人一進我房裡,都會問我為什麼會有這麼強大的閱讀能力,我假裝謙虛地說沒什麼,只是喜歡讀書而已﹐心裡其實暗暗高興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總算達到我的目的﹐我就是要然你們知道。我和你們不同,我鶴立雞群,我的文學修養全班第一,我的言行舉止沒人可以比。

        那時後,宿舍的交誼廳每個月都有訂雜誌,每個新學年開始時,負責人會先發問卷,請大家票選最喜歡看的十大書刊。看雜誌是學生最不喜歡做的事情,沒有幾個人有興趣,我於是到各國房間去收集別人不要的問卷,一律幫他們填上「聯合文學」交上去。《聯合文學》於是每年都以最高票當選最受歡迎書刊,每個月都被買來放到雜誌架上,只有我一個人看﹐看時不會有一堆沒水準的人站在旁邊等﹐我非常得意。

        每到年底,當雜誌要被拍賣時,我還可以用很便宜的價錢再把這些雜誌買回來,擺到我的書架上。我的氣質持續的在增加。

        但我仍不滿意,一直覺得我的修養不夠湛深,隨時會被人比下去。為了讓「五句一唐詩」的這個偉大夢想早日實現,我決定放棄醫學院的一些課,到文學院去修詩經。

        授課的是一位老教授,她用畢生的精力在研究詩詞。每個星期六下午,正當校園又恢復了它該有的寧靜時,我總會放棄難得的午餐,踩著破舊的腳踏車,準時來到那一棟古意盎然的建築,走進一間有點髒又有點亂的教室裡,等著和她一起漫遊在詩的美妙意
境中。

        那時候,我注意到一個長髮女孩,相貌平平,和別人不一樣的是,她每次進來時,手上總是抱著一本不是課本的書。這書天天都不同,書名相當有水準,一下是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經》,一下又是《紅樓夢的思想與隱喻》,都是一些讀了十篇仍不知所云的名著。在這年頭,越不知所云的東西就越有學問,我雖然沒能在她的臉上找到書的影響力,但覺得貧者因書而富,她的氣質可能藏在她的內心深處,需要我慢慢去發掘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於是主動和她聊天,我問她對於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經》的看法如何,她一臉茫然,渾然不知怎麼回事,我問道:「我不是好幾次看到妳抱著那本書的嗎?」她想想猛地醒悟,回答說:「我的書是拿來配衣服的,我不是每一本都看。」

        原來如此!我從此物色對象時都十分小心。

        因愛書成狂,在大學的時候,每每和女生約會,在各吃完一碗紅豆冰後,我總會不由自主的把她帶到書店,在那裡耗上一個下午。如果她也喜歡書,我們一進到書店之後,彼此不見人影,各自找喜歡的角落,翻著自己喜歡的書籍,直到天色晚了,腳痠了,再一起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 我覺得這樣的約會方式,實在而富有意義。直到有一天,當我聽到一個女生氣呼呼的對她朋友叫說那個男生最無聊了,一見面就把她帶到書店去,我這時才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,原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書。

         經過這些年的努力,我的藏書已經達到了相當龐大的數目。我的書櫃買了一個又一個,舊書捨不得丟,新書又不斷的進來,累積起來,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財富。對於書的信仰,到這時候已經如癡如狂,不管遇到什麼問題,或跟會,或理財,或交女朋友,或出國旅行,都會找本書來幫忙達到目的。我發現書幾乎是無所不能,我常感嘆自己的無知和它的神奇。

         書中自有黃金屋,書中自有顏如玉,雖然我至今仍無法達到「三句一成語、五句一唐詩」的地步,我的氣質在努力了這麼多年也實在沒有增加幾分,但愛書、讀書畢竟是好事,終究還是令人受惠無窮,於是決定執著不悔。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enny Ts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